第十一届华南国际电子生产设备暨微电子工业展览会(2005年8月30日-9月2日)
各有关单位:
为促进中外电子企业的交流与合作,开拓市场,提高我国信息产业的技术水平,经国家科委批准,中国贸促会电子信息行业分会将于2005年8月30日至9月2日在深圳举办“第十一届华南国际电子生产设备暨微电子工业展览会” (NEPCON SOUTH 2005)。
一.第十一届华南国际电子生产设备暨微电子工业展览会
展出时间:2005年8月30日-9月2日
展出地点:深圳会议展览中心2号、3号馆
二.组织机构:
主办单位: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电子信息行业分会
励展博览集团
支持单位: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
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
深圳加工贸易协会SMT专委会
北京电子学会SMT专委会
江苏省电子学会SMT专委会
上海杰星SMT信息与服务中心
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
中国表面贴装协会
中国电子学会
中国电子专用设备协会
三.展品内容:
1. NEPCON展区:
半导体及集成电路制造设备;电子元器件制造设备;接插件;扬声器|蜂鸣器;SMT元件生产设备;PCB印制电路的生产、制造、插装、焊接、清洗设备;元器 件成型设备;电子工模具。
各种电子测试、测量仪器|仪表、仪表;在线测试、功能测试设备;光电
仪器;超声仪器。
各种电子材料;电子元器件;配套器件;各种电子产品。
2.元器件展区:
半导体、封装系统、敏感元件及微型系统、PCB及其空白载体、机电元件及无源元件、显示器、电源|稳压器、系统部件、ED/EDA测试及测量、CAD/CAE五金|工具等。
四.参展费用:
1.国内企业
标准展位:10000元人民币/9平方米标准展位
标准展位设施包括:3米×3米=9平方米展出面积、三面展墙、地毯、中英文楣板字、照明灯及一个电源插座(220V/5A)
光地:900元/每平方米(至少36平方米、不含地毯)
根据展馆相关规定,在现场自行搭建的展商须向展馆交纳现场施工管
理费和清洁押金。
2.合资企业
标准展位:28,000元人民币/9平方米标准展位
标准展位设施同上。
光地:2,300元人民币/平方米(至少24平方米)
3.海外企业(包括独资或代理其产品的企业):
每个3米×4米=12平方米标准展位:5,520美元
光地:380美元/平方米(至少24平方米)
五.参展办法
参展单位请填好参展申请表,并将有关费用汇给主办单位.
六.联系方式
电 话:010-68207158
传 真:010-68200616
联 系 人: 刘丹丹、李萍、孟莹
电子邮箱:liudan0817@sina.com.
地 址:北京万寿路27号电子大厦二层
邮 编:100846
展会网址:www.nepconchina.com
有关费用请汇至:
户 名: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电子信息行业分会
开户银行: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长安支行
帐 号:0200003309014426958
二OO五年四月
第十一届华南国际电子生产设备暨微电子工业展览会
参 展 申 请 表
FM:刘丹丹 电话:010.68207158 传真:010.68200616
单 位
名 称
中文
英文
通 信 地 址
邮 编
电 话
传 真
E-mail
联系人
展品名称
型号规格
展出时对水、电、气源的要求请详见“展商手册” !
1.我单位属于国内企业( ) 合资企业( ) 海外企业( )
2.申请标准摊位(3m×3m)共___个,或光地____平方米,共计金额_____元。
3.以上费用已于____年__月__日汇出(详见汇款复印件)
协议条款:
1.本单位申请参加2005年NEPCON展会,并服从大会统一安排。
2.主办单位有权对参展企业进行资格审查,根据企业的性质和展品情况,分三类标准收取参展费用。本单位保证按照主办单位的要求交纳参展费用。
3.主办单位按照收到款的先后顺序统一安排展位。
4.除非参展申请不获主办单位接纳,否则已交参展费用不予退还。
参展单位
公 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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